2023年7月下旬,文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一起由光山县人民法院文殊法庭转来的关于抚养费和装修款返还的诉前调解纠纷。
申请人汪女士与被申请人陈先生于2019年5月份结婚,2020年7月生下女儿,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矛盾不断,后期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在婚内被申请人经常对申请人实施家暴,来婆家看孩子也被阻挠,有多次报警记录。被迫无奈之下,只能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对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房屋装修款十万元争议太大。
受理案件后,文殊乡调委会立即成立调解小组,展开调查,对案情进行梳理,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调解员的多次沟通,了解案件的始末后,分析调解此案的难点有二:1、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问题。2、关于男方给与女方十万元房屋装修费的归还问题(据了解,此费用被申请人挪用)。
针对案件焦点难点,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请到调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现场,调解员耐心地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认真倾听双方的想法。第一次调解结束,女方愿意让男方抚养孩子,但双方对抚养费的问题没有谈拢,十万元装修费的问题也没有厘清,双方不欢而散。过后,调解员又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在第一次调解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男方愿意放弃十万元房屋装修费的返还权利,女方也愿意放弃抚养权,并愿意支付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给孩子。
最终,经过人民调解员不懈努力,此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